大家车网 2009-08-24 08:01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厦门市公安局22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8月20日晚厦门市区发生的一起警车交通肇事、造成1死1伤事故调查结果,警车驾驶人员范某酒后驾驶、在斑马线上撞到行人,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厦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现已查明,20日晚,厦门市公安局民警王某私自驾驶警车,请在福建三明市政府机关任职的朋友范某在厦门湖滨南路一酒家吃饭。21时25分吃饭完毕后,王某因喝酒不能开车,范某主动提出由他来开车,王某坐在副驾驶座上。21时40分许,范某驾驶警车行至市区鹭江道路段时,将正在由西向东从斑马线穿越马路的行人黄某、谢某撞倒,黄某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勘验调查,固定证据,并依规将肇事的范某送医院抽血鉴定酒精含量。经抽血检验,事发时范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车;范某于今年1月取得C1驾驶证(准驾车型为9座以下汽车),其在事发时驾驶的警车为12座,范某驾驶该型号车辆属于交通违法行为。21日,交警部门对涉嫌酒后驾车肇事的范某刑事拘留,对私自将警用车辆交给非警务人员驾驶的公安民警王某停止执行职务、关禁闭,待事故查明后依法依规处理。
厦门市公安局称,责任民警王某公车私用,违规将警车交给饮酒后的非警务人员驾驶,市公安局将依法对其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