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7-08 08:00 来源:易车网 作者:许明;王勤俭
前晚,一辆大桥三线公交车在杨浦大桥浦西往浦东上引桥处,追尾撞上前车后进入逆向车道;在司机飞出车外的情况下,车辆失控又与9辆车发生连环相撞,造成3人死亡20多人受伤。事后不禁让人提出假设:如果司机当时绑了安全带,可能就不会飞出车外,随后的惨剧就有可能避免。
司机“飞出”车辆失控
据当事人回忆,公交车之所以会在逆向车道内如“脱缰野马”般以较快速度左冲右突连环撞车,是由于司机在之前的撞击中被巨大的惯性甩出车外,公交车处于无人控制状态。据了解,驾驶员有10年驾龄,警方目前不排除其在追尾前已突发疾病猝死的可能,确切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撇开这些因素,倘若处于清醒状态的司机当时身上绑有安全带,不仅自己可能逃过一劫,还能在第一时间控制车辆,防止之后的惨剧发生。
规章制度尚留空白
查阅2005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但这条规定,主要针对的还是小型车辆。
在针对车辆生产厂商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座位数不大于20(含驾驶员座位)或车长不大于6米的客车才需装置安全带。另外,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驾驶员座椅需装置安全带。至于公交车,在生产时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安装安全带。
装置一条安全带,对于生产厂家来说可谓“举手之劳”;公交管理部门如要在规章制度上加以制约,也非难事。面对这样一起惨剧,让公交车司机尽快系上安全带,也是相当必要的。
见习记者 许明 记者 王勤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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