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1-01 08:20 来源:网上车市 作者:
针对财政部等五部门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具体政策,23日,记者从天津市有关交通规费征稽机构了解到,天津市将继续做好2009年1月1日前交通和车辆收费征收以及欠缴、漏缴交通和车辆收费的清理工作,确保应征不漏。另外,从即日起至明年元旦期间购买新车的车主,不必再缴纳养路费了。
据介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相关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天津市没有预征2009年公路养路费情况,因此,不存在全额清退的问题。不过,对于欠缴的养路费等,天津市将会采取措施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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