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科技创新畅通大循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前所未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也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如何从不同层面形成科技创新的强大推力,更好发挥科改示范企业“种子”“头雁”和“尖兵”作用?国资委6月8日召开的一场专题推进会明确了一揽子定点攻关举措,其中包括: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到今年年底,中央工业企业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要达到5%以上;打破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天花板”等。
科改示范行动成效明显
制定“引才新政15条”激励措施,通过“点将配兵”和“揭榜挂帅”,组建2个科研创新攻关团队,成功攻克5项“卡脖子”技术……自2020年4月入选“科改示范行动”以来,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催化剂公司”)打出了一套创新赋能的组合拳。
催化剂公司董事长陈遵江用一组数据说明背后的成效:近两年,共完成182项技术成果转化,新产品销售超过收入总额的35%,综合实力连续两年位居全球催化剂行业第二位。
2020年年初,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启动实施“科改示范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创新尖兵。
国资委数据显示,“科改示范企业”已基本完成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重点改革任务。80%的“科改示范企业”已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同时,科研人才队伍日益壮大,研发投入强度也明显提高。2021年“科改示范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平均达到50.7%,研发投入强度达15.4%,远高于中央企业平均水平(2.49%),也高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平均水平(13%)。
“科改示范企业”两年多来累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6327.5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增长34.5%和45.9%。
激励“工具箱”不断上新
“‘科改示范企业’作为国有科技型企业中的‘先锋队’,探索形成经验的更大价值在于复制和推广。”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
一批更大力度的改革在国资委6月8日的专题推进会上被圈定:鼓励科研项目负责人自主组建项目团队,对于具备条件的科研团队,特别是首席科学家、科技带头人等,要赋予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绩效考核权等,鼓励采用项目经费“包干制”等新型管理模式;对科技型企业的考核周期要考虑研发周期。
创新的关键还是人才。翁杰明强调,要将激励资源特别是增量资源,向稀缺、关键岗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倾斜。要打破科技人员薪酬待遇“天花板”,贡献大的科技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可以超过同职级管理人员。对市场化引进的稀缺高端科技人才,可以采用市场化对标方式,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包”。对关键稀缺人才,可以提供住房、子女教育等各种保障性激励。
近年来,国资委和有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一揽子创新支持政策。翁杰明表示,要从多个维度、分层分类建立创新激励政策应用的“图谱”或“矩阵”,丰富政策“工具箱”的应用场景,发挥不同激励方式对不同人员的差异化激励效果,提升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物质与非物质激励相结合的综合效应。
建立完善合规免责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科技创新需要通过不同层面的跨企业、跨行业协同来实现。日前国资委提出要打造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新格局。
此次会议要求,协同创新要突出“两链融合+协同攻关+成果转化”,有效凝聚科技创新的“系统合力”。其中包括,鼓励推动科研项目面向全社会“揭榜挂帅”,撬动更多有益资源助力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地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牵头组建产业技术转移转化联盟。
翁杰明强调,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密切跟踪各层级企业、各类创新主体的实际困难,拿出真招实招“把脉问诊”。比如,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要优先推广使用,大力实施国产化替代。要支持鼓励国有科技型企业上市,协调解决各类难题,推动央地之间创新交流,既搭好平台,又铺平道路。
按照会议部署,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或在已有的经营投资免责事项清单中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具体免责事项、范围标准、实施程序等。在依法依规、权责匹配、勤勉尽责、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免予追责,充分宽容探索未知过程中的失败,支持国有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甩开膀子大胆闯、心无旁骛干科研、一心一意搞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