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崤山分局通过政策感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连续5个月的不懈努力,成功规劝两名潜逃长达17年的命案逃犯王某宁(男,汉族,现年40岁)和莫某军(男,汉族,现年40岁,均为陕州区西张村镇农民)投案自首。至此,发生在珠海市斗门县的“2001.1.4”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目前,两名命案逃犯已移交珠海警方依法处理。
2018年入夏以来,崤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负责人屠少飞,民警梁建喜两人因另外一起伤害案件到西张村镇走访,获知一村民王某宁身负命案在逃,遂主动和王某宁的父亲进行深谈,通过讲政策、讲法律,动员规劝其儿子相信国家法律,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王某宁的父亲对民警的法律政策教育深表认同,表示将积极配合民警做好动员规劝工作。之后的几个月内,治安大队二中队负责人屠少飞、民警梁建喜先后20余次和王某宁的父亲联系,关心其生活情况,帮助其打消思想顾虑,鼓励其早日动员孩子投案自首。通过近五个月的规劝说服,犯罪嫌疑人王某宁于11月7日主动联系民警梁建喜,到崤山分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作案事实。11月11日,与王某宁同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莫某军,受政策感召,也主动到分局投案自首。
2000年底,犯罪嫌疑人王某宁和莫某军两人先后被人骗至广东省珠海市某传销窝点进行传销,王、莫二人多次欲摆脱传销组织控制未果。2001年1月4日当天,同被裹挟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宁姑父任某和他人打架,致头部受伤血流不止。王某宁和莫某军二人带任某到当地县医院救治时,该传销团伙头目胡某等人带10余人持砍刀、钢棍等工具,对王某宁等人进行殴打,双方在撕打过程中王某宁和莫某军二人将胡某、童某两人砍死后逃窜珠海。
在十七年的逃窜生涯中,王、莫两人逃亡生活异常艰辛,正规的务工场所不敢去,只能靠打零工、做苦力勉强糊口,一看到公安机关的警车和民警便立即潜藏隐匿。十几年来,没有吃过一顿可口饭菜,没有过上一天的舒心日子,整日在惶惶不安中度过犹惊弓之鸟。崤山分局民警的政策感召给他们指明了方向,带来了信心,明确了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就下定决心前来投案自首。11月13日,珠海警方赶到崤山分局进行接洽,两人被移交案发地警方依法处理。
关键词: 男子背着命案潜逃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