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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局:车站的士进场费不是行政许可项目

大家车网 2013-02-18 10:41 来源:本站 作者:随畏

  针对西站地区等客运枢纽对进站载客出租车收取1元“进场费”,昨日北京市运管局表示,西站地区收取出租车1元“进场费”属企业经营性收费,该收费项目不属于市运管局行政许可项目。

  西站地区摘除收费牌

  昨日下午,西站北广场出租车进站载客专用通道收费亭,收费员正向进站出租车出具发票。收费亭旁,前晚还竖立着的收费牌已摘除。

  前日,负责此处收费的北京恒兴西站物业管理中心(简称恒兴中心)负责人称,收费牌系10余年前出租车管理部门委托他们制作。对此,北京市发改委和丰台区物价检查所均表示,查不到该收费牌备案信息。

  昨日,丰台区物价检查所人员再次表示,从没见过对出租车进车站载客收费的批文,对出租车进站收费,如系相关政府部门授权,收费单位应拿出相关批文,如无批文无授权收费,相关政府部门应介入监管。

  收费用于站前服务支出

  此前,恒兴中心表示,所收费用全部上缴给财政,日常收费及出租车调度站管理,则由西站地区管委会、市运管局许可监管。

  昨日,西站地区管委会透露,收费企业提供了一份材料说明,称所收费用用于站前服务支出,“企业称收费受市运管局许可监管”。

  对于收费许可,恒兴中心和西站地区管委会表示,这是上世纪90年代的北京市计委和出租车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规定,但目前他们手中均无批文。

  昨日下午,北京市运管局表示,西站收取出租1元进场费,收费属企业经营性收费,该收费项目不属于市运管局行政许可项目。

  “出租进场费不伦不类”

  记者调查中,三大火车站等地区收费人员表示,1元“进场费”是停车、排队、疏导等服务费用,“我们也要付出劳动,也得吃饭”。

  对此,北京市物价部门人员称,按照停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即使进入停车场载客,15分钟内也是免于收取停车费用的,“这些交通枢纽地区向出租车收费的企业,其收费牌并不合规。出租车进站拉客,是交通枢纽功能的延伸,客观上出租车是向交通枢纽和乘客提供了服务,再向出租车收进场费,于情于理于规定,都不伦不类。”

  ■ 探访

  西站地区

  一收费口“日收五六千”

  昨日下午,西站地区向出租车收取进场费的一个收费亭,一名收费员介绍,“收上来的钱不是交给财政,而是作为企业收入,用于员工工资等,我们也得吃饭。”

  该员工的说法得到西站地区管委会证实。

  西站北广场出租车进站载客的一个收费口,20分钟内该收费口进站出租车184辆,均被收取1元“进场费”。

  “春节高峰期,每天能收五六千元。”收费员手指收费亭内一架数据信息处理器,“每过一辆车,这个计数器就跳一个数字,数字跳到999999,就会自动清零。”

  记者看到,计数器上的数字显示为“290995”。“每年都清零好几回。”收费员说。

  北京站地区

  半小时驶入162辆出租

  北京站出租车进站收费口设在地面,共有三处,负责收费的是东城区京华停车场。

  “每个入口分派有两个人,一个指挥车辆进入,一个负责收费和给发票。现在返京高峰,昨天我就用掉了32本发票,每本50张。”一名收费员说。

  “这里属于停车场性质,我们也付出了人力物力进行管理,比如规范出租车排队秩序,疏导乘客,打击黑车等等,所以要收取1元钱费用。”收费员介绍。

  昨日下午,记者在出租车收费口观察,半小时内共驶入出租车162辆,均被收取1元“进场费”执行。

  南站地区

  日均四千辆出租车交费

  北京南站出租车待客区设在地下一层东、西两侧的停车场处,均由北京市金桥市政设施管理开发公司向每辆驶入拉客的出租车收取1元的“进场费”。

  昨日下午,金桥公司驻南站出租车载客区办公室以领导不在为由,未出示进场费收费依据,也未进行答复。

  北京南站出租车西待客区,收费人员根据下午2时至3时车辆进站的速度和频率,计算出每小时进站的出租车约为300辆,再综合近期高峰和夜间的客流情况,日均应不少于2000辆,“东出租车站的流量也基本差不多”。

  首都机场

  年收1000万“入不敷出”

  首都机场T1、T2航站楼的出租车排队入口位于货运路,该路被分为两处岗亭。出租车司机在第一处岗亭领取号牌,开到第二处岗亭凭牌交纳1.5元,进入一处被圈起的停车场内的排队点。

  昨日,首都机场宣传部门表示,收取出租车待运场停车费主要用于出租车日常管理,且请示过相关政府部门,机场收费提供北京市认可的停车发票。首都机场在出租车管理方面的支出,每年超过1400万元。此外,首都机场将部分收费停车楼(场)的优质资源用于出租车待运停车,每年额外投入成本近2600万元。而近两年首都机场运营出租车日均约1.8万至2万辆次,年停车管理费收入仅约1000万元,“除去收取的部分,企业还要背负3000多万的维护成本,我们是入不敷出。”

  对于北京市运管局的“恒兴公司收费属企业经营性收费,该收费项目不属于市运管局行政许可项目”的说法,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苏怀东律师认为,这就是说北京市运管局已明确表态,市运管局并未许可恒兴中心收费,恒兴中心的收费行为与市运管局没有关系。

  苏怀东认为,虽然恒兴中心和西站管委会皆称市运管局对恒兴中心的收费行为有许可和监管,但北京市运管局已予以否认。但恒兴中心要对公众收费,就必须要有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如果无审批许可就收费,则属违法行为。

  律师郝劲松称,不管是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还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企业经营性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行政许可法,公民有权利提请信息公开。郝劲松表示,他已就车站、机场向出租车收取进场费的依据、收费数额及资金用途等问题,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 随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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