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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否两次购车须通过环保局审核

大家车网 2012-09-21 07:07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明年6月30日前 黄标车提前淘汰可获两次购车指标

本报讯 (记者 杜娟)为了鼓励黄标车的淘汰,在明年6月30日前,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可获得两次购车指标。昨日,市环保局公布了具体操作办法,要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更新指标,如果车主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还可以提出复核。据悉,目前广州还有17.6万辆黄标车,如果全部提前淘汰将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有很大帮助。

根据规定,在明年6月30日前,个人名下持有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报废或转出广州市,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条件下,不仅可以直接取得一次购车指标,新购车辆再次报废、转出的,还可直接取得一次新购车指标,无需参加摇号或竞拍。而普通车报废或转让后只有一次直接购车指标。

昨日,市环保局公布了《广州市个人名下转出、报废中小客车黄色环保标准有效性审核暂行办法》,如果要获得两次购车指标,必须先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而车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且已完成办理转出本市或报废手续的中小客车;已于2012年10月31日前在本市环保部门取得黄色环保标志。而该审核工作由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具体负责。

办理程序

1.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转出本市或报废等车辆的车牌号码、车辆识别码(车架号或VIN号)等信息发送至“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2.“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传的信息进行自动筛选,将个人名下转出本市或报废的,且在2001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车或在200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信息发送至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3.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收到有关信息后,按规定进行黄色环保标志有效性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发送至“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4.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根据车主申请,以及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传至“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的审核结果,按有关规定发放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5.车主申请更新指标时(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tzl.gzjt.gov.cn),对黄色环保标志有效性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个人更新指标申请”页面按照提示点击“申请复核”按钮提出复核申请。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经复核审核结果改变的,按复核结果发放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此外,广州市中小客车黄色环保标志有效性审核工作咨询电话:83190024。

责任编辑: 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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