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18 09:2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新式泥头车九大功能
新式泥头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都有明显改善
广州今年年内改造1200辆泥头车 未改造泥头车12月起不得在10区上路
昨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地方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召开,正式公布技术规范实施的具体安排。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旧车改造的样车和符合技术规范标准的新车样车昨日也首次亮相,新车的车厢容积比改造前缩小了1/3。
市城管委表示,力争在今年年内,分两批完成现有在市余泥处登记在册的约1200台合法运输车辆的技术改造,未有按技术规范改造的泥头车将不得上路。
新式泥头车容积从19m3减至12.2m3
昨日在动员会现场展示环节,共摆放了3辆按照新技术规范改造的新式泥头车。记者看到,新式泥头车最大亮点是车厢容积较原有泥头车大幅减少,高度从原来的1.5米高降低到1.1米高以下,高度最低的一款泥头车仅有0.95米高,而且车厢容积控制在12.2立方米以下,比原来的19立方米大幅减少。“车厢高度降低了、容积减少了,车厢满载时的重心也随之降低,这样的好处是行车更加稳定,更加安全。”泥头车生产商介绍。
改造泥头车政府将给予一定补贴
市城管委表示,将对现有泥头车的技术改造分阶段进行,半年内完成全市1200余台登记泥头车的技术改造工作。据悉,一台泥头车改造的成本在3500元至4000元之间。政府对参加技术改造的车辆给予一定补贴,标准是:截至2012年6月30日,车辆使用年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车辆补贴标准1500元/台,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补贴标准1200元/台。
完成改造后,核载8吨的泥头车车厢容积不超过6.7立方米,高度不高于0.7米;核载13吨的泥头车车厢容积不超过12.2立方米,高度不高于1米。另外,车身颜色、车辆标识、密闭标准都将予以统一规范。
据悉,自2012年9月15日起,未完成改造的车辆,不得在越秀、荔湾、天河、白云等区承运建筑废弃物。自2012年10月15日起,未完成改造的车辆,不得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区承运建筑废弃物。自2012年12月1日起,未完成改造的车辆,不得在全市十区内承运建筑废弃物。
此前,有关泥头车在开禁后何时能正式上路备受关注。市城管委副主任赵洪表示:“如果技术规范没有落实实施好,泥头车白天上路就不实施。”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