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6-05 19:1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从去年6月20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今天透露,去年以来,全国共撤销和调整了328个存在间距不合理、间距过近等问题的收费站,停止收费的公路里程达3706公里:182个收费公路项目降低了通行费标准。
据悉,目前上海、江苏、山东、湖南降低了所有高速公路以及桥隧的最低收费标准,北京、南京、南昌、武汉等地降低了机场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去年以来我国取消了58个收费期限届满、已经还清贷款与集资款、里程规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收费公路项目;规范了158个原经依法批准、但收费年限累计总和超过《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最长期限的问题。
何建中说,去年以来,7个与国家现行行政法规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性规章和文件废止或修订。部分地方积极推进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如云南省从今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撤销收费站184个,减少收费公路里程10016公里。陕西省从今年年初撤销了33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剩下70个将在今年内全部撤销。
目前,江西省已经制定出台了取消全省普通公路收费实施方案。其中既包括2009年已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收费站,同时从今年3月1日起,首先取消了由省级部门管辖的12个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项目;计划到2013年年底,全部取消一级公路收费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
此外,河南省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推动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回归公益属性,鼓励地方政府在年底前回购经营性普通公路,回购以后取消收费。
据统计,全国共排查出771个需要整改的项目,截至目前已经有522个完成了整改工作,还有249个问题正在逐步整改之中。针对24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五部门已经印发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何建中透露,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修订工作。重点包括解决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和定期调节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和收支情况定期审计监测制度、细化“统贷统还”实施制度等(记者 梁士斌)
相关 高速公路“超时费”于法无据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高速公路“超时费”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针对这个问题,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今天表示,发生在河北高速路段超时车收费的问题,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已经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并且在近日专门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何建中认为,对“超时车收费”,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但是对于所谓超时车是否属于“逃交、少交”车辆,需要进行科学合理地甄别认定。
目前,一些地方为了防止车辆恶意逃交、少交通行费的行为,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何建中认为,这些管理制度需要完善,应该更多地通过提高技术手段,防止、遏制和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记者 梁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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