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3-11 07:47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
[导读]该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3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昨日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首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共220款。
该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该通知对节能乘用车与新能源汽车进行了概念界定,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油耗要低于百公里6.9L;新能源车的认定标准,则与2010年工信部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所定义的新能源汽车概念一致,主要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与燃料电池汽车。节能商用车的标准将另行制定。
根据标准,通知公布了首批220款车船税减免的车型目录,其中,近50车船税减半的节能车型,170余款免征车船税新能源车型。
目录中的50款节能乘用车,全部为排量1.6L以下的小排量车,包括十余家主流合资车企与自主品牌车企的产品,包括上海大众帕萨特、朗逸、明锐、昊锐;一汽-大众高尔夫1.4T、迈腾1.4T、速腾1.4T;上海通用爱唯欧、赛欧、凯越;东风日产阳光、骐达、奇瑞QQ、A3;江淮悦悦、同悦;比亚迪F3、G3、L3;长安奔奔mini、志翔、欧诺等车型。
享受车船税全部免征的车型,首批目录中大多为纯电动与插电式混合动力的客车与专用车,东风、福田、宇通、金龙、安凯、申沃等多家客车企业的纯电动车型均“上榜”,燃料电池有四款,北汽福田一款,申沃客车三款。
乘用车企业,享受车船税免征的车型仅有来自一汽集团、吉利、比亚迪的三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众多乘用车企业此前推出的纯电动车型均“落榜”。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