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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船税法实施 北京因限行减征两个月

大家车网 2012-01-01 08:49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今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正式实施。北京市地税局表示,受益于《办法》,今年北京将有70%机动车税额降低,同时车船税减免税范围进一步扩大。

北京限行再减两月车船税

《办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乘用车税额从原来的按辆征收改为按排气量计征,并规定乘用车依照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共分七档,改变了原来的《车船税暂行条例》“一刀切”的征税标准。

同时,市政府对本地乘用车还有一项减税措施:由于北京实施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特殊因素,对限行期间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不同排气量乘用车享受两个月减征税款额度有所不同,如排气量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应纳税款减征50元。

2.0升(含)以下乘用车税额下调

按原《车船税暂行条例》,北京去年对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年征税300元,对1.0升以上的乘用车每年征税480元。据北京地税部门统计,《办法》实施后,今年将有约占总量70%的机动车,即排气量在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比去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对排气量为2.0至2.5升(含)的乘用车税额略作提高;对占总量6%的2.5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税额有较大提高;对商用客车的税额适度提高。

为缓解交通压力,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办法》除国家法定减免车船税外,对公交客运和公路客运车辆给予了免税优惠;为减轻农民负担,还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全额免税。

■ 链接

今年乘用车税额有何变化?

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300元(减征后为250元);

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下调到420元(减征后为350元);

1.6升至2.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480元(减征后为400元);

2.0升至2.5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900元(减征后为750元);

2.5升至3.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1920元(减征后为1600元);

3.0升至4.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3480元(减征后为2900元);

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5280元(减征后为4400元)。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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