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23 09:34 来源:第一汽车资讯网 作者:虫子
政策反思 新能源汽车三年目标只完成零头(2)
新一轮政策力破“坚冰”
到目前为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尚未出台。这一规划将取代汽车业的“十二五”规划,正是显示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成为整个汽车业的核心战略。在南方日报近日举办的“汽车业入世十年”论坛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会长付于武曾坦言,“新能源汽车是当前汽车业的最大机遇。”
近几年来,欧美汽车业实际上都在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而在国内尚处在一个争议阶段,实际产业化和市场化推进极为缓慢。在传统汽车业明显落后的基础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缓慢对中国汽车业极为不利。新能源汽车虽不一定能让中国汽车业实现“弯道超车”,但确实是由大变强的最大机遇。或者正是出于这种焦虑和共识,在2011年的最后几个月,新能源政策再度升温。
近日刚由国务院批准颁发的《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为新能源汽车开“绿灯”。这个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而在11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新政策。四部委要求25个试点城市积极研究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
新政策的另一个亮点是明确要求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其住宅小区停车位或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该类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的配比不得低于1:1;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的服务;此外,在政府机关和商场、医院等公共设施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适当设置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桩;同时,城市要调配资源建设少而精且覆盖示范运行区域的快速充电网络。
另外,公务车采购新政规定的“18万元”底线也适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规确定:“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责任编辑: 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