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3-27 11:25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于声远
车型召回是眼下国内丰田车主最为关注的事件,而丰田对中国消费者与对美国消费者的区别对待则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焦点。近日,据北京日报报道,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率先向丰田提出维权要求。
据了解,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消保委针对丰田召回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5项要求:
1、明确召回的时间表,加快浙江RAV4问题汽车召回的处理进度;
2、为消费者提供上门召回服务;
3、在召回维修阶段对车主用车造成影响的,提供同型号车辆作为代替;
4、已交订金但尚未提车的消费者,如果提出取消汽车预售登记,丰田方面须全额退还订金;
5、对自行将汽车送往4S店进行召回的消费者,丰田方面应提供交通补贴、误工补贴以及一定的经济赔偿。
据浙江省工商局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证实,一汽丰田已接受了前4项要求。
虽然一汽丰田对于此事尚未表态,但如果其确实已经接受了上面的部分要求,那么按照非歧视原则,全国所有地区的消费者都有权向一汽丰田提出维权要求。关于此事的进一步发展,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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