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2-02 14:34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王昊
[大家车网 新闻] 自2009年2月1日起,我国保险行业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以下简称“互碰自赔”)。“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是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互碰自赔前 互碰自赔后 查勘定损 双方约时间,在都可以的时间内 自己的时间自己来做主 甲、乙先共同到A公司勘查定损 甲到A公司勘查定损 甲、乙再共同到B公司勘查定损 乙到B公司勘查定损 修理车辆和索赔 甲、乙直接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或者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能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若事故双方无法断定事故损失金额是否在2000元以内,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定损,而当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认定为“互碰自赔”范畴,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则必须无条件认可。
如果满足“互碰理赔”条件,事故各方可以分别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承保公司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本方车辆损失。如果车辆在异地出险,“互碰自赔”机制同样有效。
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