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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大批量出口必须跨过“三道坎儿”

大家车网 2006-05-15 00:00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我国汽车大批量出口必须跨过“三道坎儿”(1)

    针对当前产能过剩的形势,一些企业寄希望于未来汽车大批量出口,以抵消国内汽车产能过剩的压力,特别是2005年我国汽车整车出口量达17万多辆,首次超过进口量。

    目前,商务部也在加紧制定有关促进我国汽车和零部件出口的相关措施。但是,出口之路肯定不会是平坦的。笔者认为,对我国汽车工业来说,在“十一五”或者更远的未来,汽车及零部件大批量出口将遭受“三道坎儿”。第一道坎儿:汽车贸易战我国产品在大批量出口中,都或多或少遭受到国外的反倾销投诉,严重的甚至发生为抵制中国产品而烧产品的事件。对汽车这种特殊的工业品,由于其对国民经济的巨大带动作用,各国都非常注意保护自己的本国汽车工业,不愿意本土汽车工业依附于其他国家。因此,汽车贸易保护一直是各国政策的重点,一旦发生贸易战,其影响是非常巨大的,甚至可能影响到一国汽车工业的整体走势。因此当我国汽车产品大批量出口之时,不可避免地将遇到国外的反倾销问题。以日、美汽车贸易摩擦为例,在双方经过多次艰难的商讨后,1979年最终达成的协议包括:日本汽车后来不得不自动限制出口260万辆;同时日本汽车企业到美国本土设厂;日本政府对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取消管理,这也导致了日本最终放弃了在外资进入汽车产业有关股比的限制。在此,又不得不引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未来中国汽车产业在整车领域的股比问题,虽然并不违反WTO的相关规定,但是有关股比问题可能成为其他国家与我国谈判的一个砝码,到时就是政府有心守住股比限制,也不得不迫于利益平衡而不得不放开。第二道坎儿:知识产权问题。

    近年我国汽车和零部件刚刚走出去,就遭受到国外汽车企业知识产权的“伏击战”。例如2005年国内一些零部件企业参加法兰克福汽配会,在赴展过程中,就收到因知识产权而引起的不同法律文件,包括律师警告信、海关发出的扣押通知以及法院发出的临时处分令等。透过这一现象分析,除反倾销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外,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贸易保护和技术保护的最重要手段。跨国汽车企业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更多出于一种打压竞争对手的商业行为,而不是单纯的法律行为。近年一些涉外汽车知识产权争议中,外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借口知识产权争议,不断向我国汽车企业发出侵权警告函,在媒体上进行炒作,在不能达到其目的情况下便向法院起诉,给有关企业的商业信誉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很大影响。从表面看,他们的诉讼未必都能获胜,但从策略上,基本都达到了其预期目的。

    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看,保护的广度和处罚力度都较以前更宽、更严格,一宗知识产权诉讼,足以让一家企业破产。对我国“走出去”的汽车企业来说,《与服务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只是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最低要求,东道国可能将受到更严格的知识产权要求。我国汽车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知识产权与国外汽车企业相比从量到质都有非常巨大的差距。而从产业层面分析,无论是2004年的汽车产业政策,还是最近的针对“十一五”规划的讨论,关于知识产权问题要么提的高度还远不够,要么就是提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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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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