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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购细则公布 排量和过户均受限制

大家车网 2012-08-17 11:49 来源:第一车网 作者:韩颖

  广州限购细则终于在万众瞩目中发布了,7月31日晚,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细则中明确规定,提前登记的存量二手车可过户一次,而摇号指标排量需低于2.5L。

  广州限购政策终于在昨晚发布了,7月31日晚,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细则中明确规定,广州汽车限购将实行“环保+摇号+竞价”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新模式,分配比例为1:5:4。新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

  广州限购过户受限制

  广州本次出台的汽车限购实施细则不同于北京的限购政策,虽然增量配额指标有所提高,但是分配模式却是以“环保+摇号+竞价”实行。对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来说,这可能是全新的一种购车模式,但是对于在限购之前存量的二手车可就没那么自由了。

  新政规定,凡7月1日零时前在工商登记的存量二手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后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也就是说,凡是在7月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二手车,在今后的8个月内可带牌过户一次。

  这多少对二手车过户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北京出台的备案车带牌销售政策并没有限制具体的过户次数,并且没有限定购买者的身份等条件。

  广州限购排量受限制

  广州市公布的汽车限购新办法中规定在有效期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万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其中摇号方式购买的汽车排量不能超过2.5升的排量。

  办法还规定,凡是在2012年10月31日前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申请更新指标不计入规定的申领次数。即报废黄标车可直接取得指标,不需再参与摇号,但条件是购置的新车排气量不能高于被报废车辆的排量。

  也就是说消费者现在如果要将一个1.0排量的汽车报废的话,不用参与摇号即可取得购车指标,但是新购的车辆排量不能高于1.0L,这多少会对那些以旧换新的人士带来困扰,因为消费者换车后肯定想买一辆比原先排量大的车辆,而排量的限制势必将引起原车主的不满。

关键词:汽车碰撞试验、中国热卖二手车、成都车展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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