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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购增环保模式 1:5:4比例分配指标

大家车网 2012-08-17 11:47 来源:第一车网 作者:韩颖

  备受瞩目的广州汽车限购政策终于出细则了,7月31日,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办法中规定,广州市自8月1日起实行“环保+摇号+竞价”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新模式,分配比例为1:5:4。

  2012年7月31日,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新办法规定,广州汽车限购将实行“环保+摇号+竞价”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新模式,分配比例为1:5:4。《试行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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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汽车限购新模式令人耳目一新

  备受瞩目的广州汽车限购试行细则终于在大家的翘首以待中出炉了,不过新的限购模式还是让大家惊艳了一把。为了有效缓解广州市交通拥堵状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广州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实施《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本次正式出台的《试行办法》着力从有效解决城市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三个方面研究制定,创新性的提出了“环保+摇号+竞价”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新模式,分配比例为1:5:4,这种分配模式既倡导低碳环保,又兼顾社会公平,新颖模式令大家耳目一新。

  据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试行办法》共分为8章,48条,明确了试行期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分配方式,指标申请及审核、摇号、竞价、指标更新、指标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试行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

  广州限购增量分配指标比例为1:5:4

  广州市此次正式发布的《试行办法》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北京和上海的限购模式,其中摇号模式就采用的是北京的“无偿摇号”模式,即摇号分配增量配额指标模式;而竞价模式则采用的是上海沿用已久的“有偿拍卖”模式,即牌照拍卖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模式。

  而广州又不仅仅完全套用北京、上海的限购模式,而是创新性的提出了“环保+摇号+竞价”新的增量指标分配模式。也就是在《试行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万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

  新能源增量指标实行财政支持

  广州市本次发布的《试行办法》中规定,在12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中,有1.2万个指标分配给节能与新能源车,并将以摇号方式配置,对这些新能源车辆广州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试行办法》中还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购置符合国家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广州市财政将按照每辆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另外,对于未成功配置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指标管理机构将调整为普通车增量指标纳入摇号配置,从而提升指标利用效能。

  备案二手车可带牌过户

  广州市本次发布会中还提到,凡7月1日零时前在工商登记的存量二手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后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也就是说,凡是在7月1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二手车,在今后的8个月内可带牌过户一次。

  报废黄标车可直接取得指标

  办法还规定,凡是在2012年10月31日前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申请更新指标不计入规定的申领次数。即报废黄标车可直接取得指标,不需再参与摇号,但条件是购置的新车排气量不能高于被报废车辆的排量。而7月1号后转移、报废名下在广州市内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在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一次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的机会。

关键词:汽车碰撞试验、中国热卖二手车、成都车展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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