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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实施 车险索赔30日内核定完成

大家车网 2009-10-17 11:00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通报 事故第三方请求可赔付———

  本报讯 昨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北京保险业规范车险经营行为的有关情况。在索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此外,被保险人未及时请求保险公司对第三方进行赔偿的,事故第三方可请求赔付,保险公司核定后应进行赔付。

  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介绍,围绕新《保险法》的修订内容制定了车险操作实务指引,指导各保险公司规范车险操作业务,内容主要包括承保环节如何履行说明义务,理赔环节如何明确告知客户流程及各种手续,赔款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的实务操作,过户车辆的承保、理赔实务操作,电话销售的风险点等。

  此外,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和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等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等提供。在索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事故第三方请求可赔付

  据该负责人介绍,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未及时请求的,第三方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事故第三方可请求赔付,保险公司核定后应进行赔付。据其介绍,第三方请求证明事故责任资料齐全即可由保险公司核定后进行赔付,无需被保险人再提供信息,目前各保险公司已经按照此规定执行。

  八成车险由代理销售

  据北京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380万辆,而其中80%以上车险业务是通过代理渠道销售的。

  据其透露,保险公司对于代理公司关于投保人亲笔签名的抽样调查仅为10%,也就是说有90%通过中介机构完成的保单对于投保人的真实信息无法保证。因此为保障投保人权益,要求必须亲笔签名,并认真核对信息。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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