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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大奔”车主索赔商业险被拒

大家车网 2009-09-23 17:15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

  

“夺命大奔”车主索赔商业险被拒(0) 大家车网

 

  2008年地铁工地车祸现场。

  去年9月,一辆奔驰车冲进地铁工地,造成了两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多家媒体对此进行报道。日前,“夺命大奔”事件因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一事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记者了解到,“大奔”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大奔”车主酒后驾车及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逃离现场为由,明确表示商业险部分不能给予赔付。目前,福田区人民法院已经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车主酒后驾车?

  记者了解到,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在调查中认为,“大奔”车主在接受警察的调查中承认了驾车前饮酒的事实。按照太平保险与“大奔”车主签订的保险合同,《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精神和麻醉药品”的合同条款内容,保险公司有理由拒付赔偿。

  而警方在事故调查中出具的“大奔”车主酒精检测的结果为:有饮酒但是没有超过标准。为此,双方各执一词。太平保险公司认为,《民法》中的“饮酒”与《行政处罚法》中的“饮酒”是有区别的,后者有一个量的规定,前者则不存在。保险公司代理律师王立新对记者说,保险合同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是“饮酒”,而不是饮酒量的多少。“大奔”车主承认自己在驾车前“喝过一支啤酒”,这足以说明是饮酒了,就已经符合了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拒赔条件,保险公司有理由拒付。

  对此,原告代理律师则以警方的酒精检测结果“未达饮酒标准”为由予以反驳。

  “谁是司机”有疑点

  王立新表示,事故发生后,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有报道称,有“一男一女从车中爬出来,后这名男子离开现场”、“事发后,驾车男子从车内爬出来弃车逃逸”。此外,根据当时在事故现场施救的地铁工地安全员及监理主任提供的证据证明,现场有“一男一女”两位当事人。但在随后的事故处理中,却只有女车主郑某作为肇事司机出现,“驾车男子”从此销声匿迹。保险公司在事故调查中认为,此事疑点重重,其中事故中另一关键人物即“驾车男子”,保险公司正在进一步寻找当中。保险公司认为,“大奔”驾驶员是当时逃离现场的“男子”。按照保险合同,“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公司也有理由拒付。

  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媒体报道的“一男一女”的说法不实,没有确凿证据,不能作为呈堂证供;保险公司认为驾车者另有其人没有实际依据。

  据悉,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原告(女车主)两次均未到庭,而是委托代理律师出庭。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事件回放

  大奔冲进工地撞飞三人

  2008年9月16日凌晨1时许,一辆牌照为“粤BRY657”的银灰色奔驰S级(图库 论坛)350,冲进位于深南大道投资大厦东行方向的地铁施工现场,当场造成两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本报2008年9月16日A10版对此事进行了详细报道。事故发生后近3个月,“大奔”车主郑某于2008年12月9日向投保的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提出194万元的巨额索赔。保险公司受理后,对此事展开调查发现,事情真相与“大奔”车主所说有出入,事故中疑点多。于是,太平保险公司于2008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奔”车主,明确表示商业险部分不能给予赔付,理由是存在“饮酒驾车”和“顶包”。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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