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8-01 07:38 来源: 作者:
·报废更新排气量不能超旧车
·新能源车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分别摇号
·新车排气量超过2.5升必须竞拍
申请个人车牌者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
(三)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一)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
(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四)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三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增量指标
问:公务车是否与其他车辆一样需要申请配置指标?公务车可否参加竞价?
答:需要。单位(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中小客车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问:单位和个人通过什么程序申请增量指标?
答: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选择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并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二)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通过摇号或者竞价获得增量指标。单位和个人变更选定的增量指标配置方式,需要重新申请。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期内,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增量指标配置方式。
单位和个人应当分别根据组织机构代码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最后1位号码,对应单、双日在指定网站上提出申请,最后1位号码为0或者非数字的,在双日申请;需要申请人到场签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可以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办理。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窗口受理设两个月的缓冲期,缓冲期内窗口不直接受理申请,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凭预约号在约定的时间到窗口办理。缓冲期结束后,窗口恢复正常受理。
申请更新指标
问:单位和个人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转移、报废更新现有中小客车,在多长时间提出申请可直接获取指标证明文件?
答:单位或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期间个人不得同时申请增量指标。单位和个人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核发更新指标。
问:在办法有效期内,个人转移、报废更新车辆申领更新指标次数有什么要求?
答: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中小客车以及根据本办法使用增量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转移、报废的,车辆原所有人可以申领一次更新指标,再次转移、报废的,应当申请增量指标,车辆原所有人为单位的除外。
个人转出本市、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在本市环保部门取得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申领更新指标不计入前款规定的申领次数。
问:单位和个人凭更新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在日后更新中小客车时对车型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单位和个人凭更新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
责任编辑: 随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