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27 08:04 来源:网摘 作者:
今年2月11日15时50分左右,浦东南六公路近鹿达路路口发生的一幕惨剧让许多人记住了“疯狂比亚迪”。比亚迪司机黄某在追尾沈某驾驶的出租车逃逸时连撞两辆轿车,导致其中一辆QQ轿车起火燃毁,的哥沈某和QQ轿车内两人当场死亡。
昨天下午,肇事司机黄某站在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此外,黄某还面临3名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超200万元的民事赔偿。
黄某在庭审中交待,案发当天中午他喝了五六两白酒。而他的血液酒精浓度被检测出接近酒驾标准的3倍。对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曾因故意杀人获刑7年
在被法警押解入庭的数步内,黄某都没敢往旁听席上多看几眼。那里坐满了被害人家属。
但黄某的妻子和儿子并没有到场。在被害人的家属早早地入场后,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没有到达,以至于一名被害人家属嘀咕,“会不会不敢来了。”
对被害人家属而言,这是一个充满伤痛的回忆。
1966年出生的黄某,曾在2000年6月因故意杀人罪被河南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5年刑满释放。
今年2月11日15时50分左右,浦东新区南六公路近鹿达路路口,黄某驾驶的比亚迪轿车在撞倒一名出租车司机后,紧接着撞上一辆QQ轿车,导致QQ轿车起火自燃,轿车内的两人被活活烧死,出租车司机当场死亡。2月12日,黄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2月24日,检察机关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予以逮捕。
昨天在回答公诉人和审判长提问时,黄某数次声称自己听力不好,而无法听清回答。他说,对于事发当天自己的朋友刘某缘何下了车、有人趴在挡风玻璃上等细节都记不清了。
但他记得,自己前往妹夫家探望,其间3人喝了两瓶白酒,其中自己喝了五六两白酒。
检方称,案发当天,黄某喝酒后离开,包括黄某儿子在内,一共有4人坐上了黄某的比亚迪车,并安全护送了一名乘客回到了家中。
证人证言显示,在比亚迪行驶路程中,黄某强行要求和没有饮酒的驾驶员刘某“更换位置”,理由是“对方技术太差”。
“我喝了酒,不能被抓”
经检测,黄某在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经鉴定为212mg/100ml,已接近醉驾标准近3倍。黄某庭审时交待,自己平时酒量不错,白酒喝个二三两没问题,而自己醉酒的频率是“半个月,或一个月醉一次酒”。
黄某说,酒醉得他全不记得自己如何摸上方向盘了。他当庭失声痛哭,称“就像做梦一样”。
出事前,和黄某一道的刘某一度是比亚迪车上的司机。他说,黄某在超公交车时与出租车发生了追尾。
刘某说,他曾劝说黄某停下来,但黄某不停车,黄某反复称,“我喝了酒,不能被抓住”。
于是,出租车紧随其后,而刘某加快车速,不时变道超车。在比亚迪的车子反光镜碰到一个行人后,比亚迪因为红灯候车而停了下来。
出租车司机沈某跑到比亚迪车前理论,“看你往哪里跑。”之后,想找沈某解释的刘某下了车却发现沈某不见了踪影,他知道“出大事了”。
事实是,黄某没有停下来,踩上了油门。他昨日辩称,错把油门当刹车了,而且自己吓傻了。
属放任危害发生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黄某有超过6年的驾龄,也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仍一意孤行,在醉酒肇事后驾车逃逸,放任事故发生,最终导致3人死亡,其存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且主观恶意较大,应予以严惩。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黄的辩护人认为,黄某主观上并无犯罪的故意,只是在醉酒状态下失去了辨认力和控制力,应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相对蓄意犯罪来说,黄的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害性不大,考虑到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予以从轻判决。对此,公诉人反驳称,“主观故意包括对后果采取放任心态。黄醉酒驾车肇事的行为就属于放任危害发生,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大,应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庭审时,3名被害人的家属还提出了超过200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黄某称,愿意尽自己所能予以赔偿,包括售卖老家的房子等,但能力有限。
对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