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12 13:28 来源:新京报 作者:
记者以公民身份向北京交通执法总队申请政府整治黑车相关信息公开。在近日收到的电子邮件回复中,对于记者提出想了解“历年查处黑车数量及罚款总额”等信息,交通执法总队称“不予公开”。(8月5日《新京报》)
答复称不予公开的理由,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其实,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罚款总额的信息应当公开,而且是主动公开。
首先,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交通执法总队对黑车的罚款收入属于“行政单位为履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或提取,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财政性收入”,需上缴国库的收入理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次,《信息公开条例》列举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就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而罚款收入自然属于公开内容之列。(市民 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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