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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起草文件拟对车辆增配费加价费征税

大家车网 2011-08-09 07:39 来源:网摘 作者:

[导读]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修订稿中称,此举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是否违法予以肯定或者否定。

近日,有媒体报道说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修订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修订稿中称,此举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是否违法予以肯定或者否定。对此,有汽车专业人士表示,此举不会影响到汽车的销售,但是或会增加消费者的购车成本。

政策:加价费计入发票

消费者购买紧俏车型,经常被要求加价提车或在4S店内做价值数千元的车内装饰,而目前这部分消费金额并未开具在机动车销售发票上,因而不用缴纳购置税。而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今后,加价费、装饰美容费以及增配费(如增配GPS、倒车雷达等)也拟统一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修订稿原则规定,应推行车辆税收专业化管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管理。修订稿增加并完善相关规定,统一价外费用政策,增加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三项,剔除保险费、上牌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三项。

国税总局称,汽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购车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避税风险较大,属于反避税范畴,而代收代交保险费等容易确认,避税风险较小。现行规定既不合理,也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规定不一致。

税务部门要求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主要是便于控管,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也解决目前有的费用开票、有的不开票、有的开机动车统一发票、有的开其他发票的混乱状况。

修订稿还明确,凡不按规定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发票管理办法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观点:征税检查难度或较大

对此,汽车专业人士黄韬表示,如果真是市场上需要加价的车型,一般都是直接加现金,强制要求加装精品的并不是唯一形式。而且如果真是市场紧俏车型,加现金只开收据也是可能的,或者开维修服务票也是可以的。黄韬说,业内一般认为,此次《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尚不清楚是否对装饰美容、增配统一征收,如果是,对车行影响不大,因为这些都是可以在上牌后再收取的。征税检查难度和成本较大,不太可能有操作性。

东风悦达起亚(微博)永濠4S店总经理杨群认为,国家早就应出这个政策。除了购置税外,更是要征收这一部分的税费,这也是一个市场行为,加价的车型产量很少,消费者抢购的也多,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这些热销车型时,要理智面对。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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