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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豪车不还钱 违反“限高令”第一人被拘

大家车网 2011-07-22 16:58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

已被拘留的卢某捂着脸蹲在越野车旁

限制高消费令发出三个月,执行法官每次暗地调查都发现,老赖每次都是开着进口越野车去喝茶,可他就是不愿意支付申请执行人的9万余元欠款。7月22日,这名老赖因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市一中院司法拘留15日。据了解,他成为我市因违反“限高令”而被拘留的第一人。

欠9万被强制执行没钱还

被拘留男子姓卢,广东人,长期在重庆生活。2009年3月,他输了一桩官司,被市一中院判决返还合伙人林某投资款9.3万元,并要承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后来,卢某不服,上诉到市高院,但最后官司还是输了。

去年8月,合伙人林某向市一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卢某还钱。可是,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卢某在银行没有存款,名下没有房产,也无车辆等可被执行的财产,于是法官找到卢某调查,卢某明确说他没有钱还债。

成老赖法院限制高消费

执行法官称,接下来的调查中,他们发现卢某经常开着一辆进口的白色越野车,在江北一小区进出,并将其挡获。然而,卢某却称,车是他借的。

今年3月,市一中院向卢某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明确规定,在没有支付完执行款前,卢某出门禁止乘坐飞机、打的、租借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入住高档宾馆、购买房屋及汽车等奢侈品。限制令中还规定,只要卢某有违反行为,经查证属实,法院可依法对卢某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收到“限高令”还开进口越野

然而,卢某收到“限高令”后,根本没把它当回事,开着他自称是别人的越野车外出。申请执行人,也就是70岁的林某,还录下了卢某近三个月来,开着越野车代步外出的情况。同时,他也通知了市一中院执行法官。

执行法官在调查时也发现,卢某自接到“限高令”后,每天早上喜欢开车去茶馆,然后中午12点左右回家,下午和晚上大多在家里。22日早上一大早,执行法官就将卢某“请”到了市一中院。同时,对他宣布,他因违反“限高令”规定,将被司法拘留15日。

宣布结束后,卢某却表示,车不是他的,也不是他租的,只是别个借给他开的。但是,他的解释依旧站不住脚,因为“限高令”中明确规定,卢某在未履行完拖欠的执行款前,不能租借汽车作为代步工具。

儿子表示愿代父还款

在带卢某去拘留所前,执行法官还当着卢某的面,对他所驾驶车辆的车内物品进行了清理。法官发现了两个口袋,一个装着藤藤菜,一个装着小葱。

后来,执行法官告诉记者,卢某驾驶的越野车,保守估计值几十万元,而且,每个月的油费和保养费需要千元以上。据执行法官透露,昨日下午,卢某在经身体检查后,已被送进了拘留所。他的儿子曾与法官见了一面,并表示愿意帮父亲支付欠款。

法律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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