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6-28 11:18 来源:新京报 作者:
■ 观察家
对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公众关心的不只是收费标准的降低,更是收费的存废。这一问题不容回避,更不能打折,必须对“收费期限”的性质重新界定。
日前,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涉嫌违反规定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将于7月1日起再次调低收费标准。持有这条高速公路96%股份的上市公司北京控股,也有望加快退出步伐。
此前不久,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对此,舆论高度关注。一方面,各地媒体曝光超期收费的高速公路,列举出一长串“黑名单”;另一方面,公众对此次能否“说到做到”,打了个不小的问号。
在这种情况下,一直备受关注与争议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率先“调低收费”,无疑耐人寻味。目前,不少在“黑名单”上挂名的收费公路,依然我行我素,百般辩护,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相比之下,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上,主动降低收费,其目的可能是“以退为进”。
但,之前舆论多次质疑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呼吁取消收费,却不但未见机场高速公路管理者正视这一问题,还在前不久出现了其高层管理人员威胁央视记者的现象,现在选择“雷厉风行”,难免令人生疑:此举是否意在平息舆论、应对治理风暴?
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来由。据北京控股6月27日发布的公告,从7月1日开始,天竺收费站出京方向收费标准由每程10元人民币/标准车,调整为每程5元人民币/标准车,各类车通行费相应调整。进京方向停止收费,取消三匝收费站。然而,此举只是回应了“收费标准”的问题,对收费期限问题却避而不谈,而这恰恰是此次五部委全面清理的重点,更是民意的关注点。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1993年投入运营时,被定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收费年限最多为20年,但1997年北京控股香港上市时,首都机场高速公路96%的股权被置入北京控股,性质转为“经营性公路”,并获得市政府核准的30年收费经营权。虽然有关部门曾原则上计划通过以资产置换的方式,彻底解决机场高速公路的问题,但截至目前,尚未发现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股权转让和资产置换事宜有实质性进展。
必须要强调的是,对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公众关心的不只是收费标准的降低,更是收费的存废。这一问题不容回避,更不能打折,必须对“收费期限”的性质重新界定,全面公开信息,回应公众忧虑,将“取消收费”的问题摆到桌面上来。现在这样挤牙膏式的信息公开、“以退为进”的降费,显然不够。
责任编辑: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