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6-14 11:44 来源:网摘 作者:
本市将通过加强路外公共停车场管理,规范路内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及经营行为,引导公众减少自驾车出行等措施,改善和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已纳入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拟于8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于今年11月出台实施。据悉,《办法》以"驻车有位、停车入位、以静制动"为立法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从"扩大供给、盘活存量、整顿秩序、规范经营、抑制需求、体制机制保障"等六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
在今年初召开的《201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后的办法将制定地下地上、路内路外停车的一个衔接机制,发挥静态交通对动态交通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在立法中仅制定停车的一个原则,具体的是否分时段、分区域、分忙闲时由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细化。同时表示"不排除出台进一步严厉的限制机动车购买的措施。"
据了解,近日市交通委已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了停车立法座谈会,就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研究。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主任在会上提出,修订后的办法要明确定位,将公共停车设施纳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具有公益属性;同时,要重点突出政府服务职能和强化社会管理。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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