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5-31 17:22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平时我也劝朋友不要酒驾的,现在自己却因酒驾被起诉,因为一时疏忽,我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伤害。”5月31日,当须某站在松江法院被告席上,这名36岁的男子后悔不已。
5月31日,是“醉驾入刑”新政满月的日子,松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瞩目的醉驾案件,而须某也成为了沪上首个因为醉驾而被追究刑责的司机。
须某是松江本地人,去年12月才考出驾照。今年5月1日亲戚结婚时,他开着一辆借来的奥迪担当婚车司机。中午喜宴散席后,他趁着酒兴送亲友回家。送完亲友后,与一辆小型客车追尾。
前往现场处理的警察发现他满口酒气,对他进行呼气检测,现场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3mg/ml,已达到醉酒程度。其后经九亭医院提取血样,证实须某驾驶车辆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4mg/ml,超过醉酒标准2倍之多。
事故造成被撞车上6人轻微外伤。案发后,须某对酒后驾车事实供认不讳,并赔偿被害方医疗费6万元,车辆维修费14000元。
经须某同意,昨天松江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他没有聘请律师辩护,对醉驾行为供认不讳。在最后作陈述时,他惟一提出的希望是法庭能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对他从轻发落。
他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只是公司普通工人,月薪不过2000元,家中也没有买车,还有一个14岁的女儿尚在求学。事情发生后,他已经向公司辞职。为了支付7万多元的赔偿金,须某不仅耗尽了多年的积蓄,也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松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出,须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但须某到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对被害方赔偿,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据悉,法院将择日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