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12-09 00:00 来源:网摘 作者:
醉驾飙车 首次入罪
核心提示
当“让××飞”成为如今的流行语的时候,社会却在挖空心思如何收起“让汽车飞”的翅膀。上月末,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醉酒驾车、飙车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了量刑标准。这也标志着争议多年的醉酒驾车、飙车入罪终于有了结果。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同时规定,有飙车、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入罪,不少市民不清楚
醉驾入罪在人大会上通过后,记者近两天采访了多位市民发现,很多人对醉驾入罪并不清楚。
周一晚上,虽然外面下着雪,但市区不少饭店仍是食客盈门。在经三路上的一家饭店,当记者问准备开车的李女士是否知道这一新规时,她显得很惊诧:“喝酒开车要被判刑?”她说,她和丈夫都是做生意的,经常要外出应酬。丈夫有嗜酒的毛病。“他天天开车来回,这多危险啊!”有一次李女士为了喝酒开车的事跟丈夫吵架,丈夫竟然说:“不就是关上15天吗,算不上什么。”
在采访中不少司机都表示工作太忙,没有听说过“醉驾会被判刑”的消息。
“这下,谁还敢喝酒开车啊!”一位出租车司机说。他对于醉驾入罪倒是挺支持,“要是车上没有那些喝多了乱踩油门、刹车的‘主儿”,就安全多了。”
社会大众,赞成者超过七成
记者这两天电话随机采访了12位人士,包括专职司机、私家车主、公司职员、合资企业白领等,其中有9位表示完全支持醉驾、飙车入罪,有两位表示有条件支持,而只有一位表示入罪应慎重。
“醉驾、飙车实在太可恶了。我的感触太深了。开了四五年车,出的两次事故都与醉驾有关。”车主郑先生说。
有人担心,新法增加社会负担
这两年因为连续出现了多起恶劣的醉驾肇事案件,因此社会公众对醉驾、飙车入罪呼声很高,但也有不少学者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醉驾入罪可能会增加社会管理成本。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就认为,就目前而言,醉驾在我国数量很大,依照一般的法律程序,交警查获醉驾后,要交给刑警立案侦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侦查终结以后要交给检察院,检察院要提起公诉,法院要一审,相当一部分案件还要产生二审,6个月拘役刑的设置,投入了大量的司法成本。
另一方面,驾驶者大多有工作,如果醉驾入罪后,判了几个月拘役以后一般来说工作也就没了。拘役期满以后变成无业人员,他可能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对家庭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家庭成员的情绪带来影响,会增加社会成本。因此,在法律层面,刑法的制定和修改应遵循“谦抑原则”以及“最后处理手段原则”,也就是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可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不一定动用刑法手段。
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