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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项措施稳定物价 农产品运输车免通行费

大家车网 2010-08-09 00: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16项措施稳定物价 农产品运输车免通行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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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补贴与物价联动

《通知》要求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各地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增强调控】

必要时实行价格临时干预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生活必需品还暂时未到执行价格临时干预的关口。根据2008年北京市发改委颁布的实施办法,在执行价格临时干预时,北京市将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方式。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一般为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如面粉、食用油、乳品等。

>>北京落点

暂未到干预物价关口

8.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9.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10.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审慎出台。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加强监管】

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加重处罚

11.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12.健全价格监管法规;1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14.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15.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16.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要求尽快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监管。抓紧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价格监管力量,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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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品价格检查启动

目前,北京已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未来3个月中,北京市发改委将密切关注蔬菜、粮、油、肉、禽、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动态,重点加强对蔬菜、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等食品价格及餐饮价格的监管,禁止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涨价。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抑制不合理价格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文静 陈荞 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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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许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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