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6-24 00: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电三轮”正式纳入机动车管理无牌无证上路罚1000元拘留15天
电动三轮车将在成都市区范围内纳入机动车管理
成都3部门14日下发两份关于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对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实习生胡力文摄影雷远东
前晚9点过,成都建设北路二段沙河电影院门口,电动三轮车开始聚集起来。寒风中,冲着刚看完电影走到路边的几对情侣,不少三轮车司机拉起了生意:“上来嘛,全封闭设计,不得漏风。到二号桥只要5块钱……”
这是附近市民经常在建设北路一带看到的场景。“有电动的,有烧燃油的,几块钱就可以走,很方便,但是坐起有点悬。”住在建设中路一小区的刘大爷,对盘踞在这里的三轮车,如是评价。
而这种景象,今后将逐渐淡出成都市民的视野。
变化,源自1月14日由成都市质监局、成都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将不能进行售卖和上路。”成都市质监局一位负责人说。
同日,成都市交管局也下发了《通告》,表示电动三轮车将在成都市区范围内,纳入机动车管理。
A解读
两份《通告》电三轮定义有变
两份关于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是在同一天由3个部门下发的。从生产、销售、定义到上路资格,两份《通告》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作出了相当细致的规定。
在成都市质监局、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中,对三轮车的生产和销售,有着严格的规定。
“如发现有生产企业、销售商家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三轮车,质监部门将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给予罚款处罚。”成都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而工商管理部门则将依法吊销违规商家的营业执照。
成都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称,《通告》施行后,将有一段时间的整改期。“整改期内,要求全市所有商家全面清理,不得再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三轮车的行为。整改期满后,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规模清查。”
电三轮今后须持D证上路
成都市交管局下发的《通告》中,正式提出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由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机动三轮车,依法属于机动车范畴。
“此次对三轮车的管理规定,是根据《道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进行严格规定的。今后,成都市区所谓的‘电动三轮车’,将归于三轮摩托车范畴,依法属于机动车。”成都市交管局一位负责人称。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7258-2004)中,记者查询到,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车辆,包括边三轮和正三轮摩托车,称为摩托车;而最高设计车速在20km/h和50km/h之间的三轮车,称为轻便摩托车。这两种三轮车,今后都属于机动车类型。
成都市交管局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驾驶轻便摩托车,需考取等级为F的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则需考取等级为E的驾驶证。而持D证上路,将是电三轮纳入机动车管理后的一项硬性规定。
B调查
电动车变机动车卖家市民都搞不清楚
电三轮卖家不少称无证也可骑
对于两份《通告》所规定的内容,华西都市报记者对电动三轮车市场进行了一番调查。
“我们卖的电三轮都是正规渠道来的,不存在什么安全问题。”在成都五块石电动车批发市场,有不少商家在经营电动三轮车销售业务。其中一家商铺老板,称还没看过《通告》内容,但保证自己所卖的三轮车没问题。
在另一家店铺内,一位姓王
的老板很肯定地告诉记者,电三轮不属于摩托车,不需要驾驶证。“你非要证的话,我可以帮你代办一个行驶证。骑个电动车,哪里需要驾驶证嘛?你看满大街跑的电三轮,哪辆办了证的?”王老板说。
电三轮很方便?市民说其实有点悬
在近段时间的交通违法整治中,不少市民对摩托车的定义也缺乏概念。“我是有证的,你们看嘛。”去年12月21日,在成都交警
四分局中,无证驾驶轻便摩托车的王师傅竟摸出一本老年骑游证向民警展示。
“虽然他骑的不是电三轮,但仍然需要驾照,才能驾驶轻便摩托车上路。”民警介绍,像王师傅一样不清楚电三轮、轻便摩托车定义的市民,无证上路受到处罚的,并不在少数。
“坐在电三轮上,就像是把命给交出去了一样。”市民杨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搭乘电动三轮车,遭遇的惊险一幕。
今年1月6日,杨先生下晚班
回家,在建设南路坐上了一辆电三轮,“车有顶棚、有窗帘,看着设备还挺齐全。”
行至二环路建设路路口时,一辆公交车正好开来。“三轮车拉了急刹想避开公交车,但车还是往公交车右边冲过去。”透过车窗,杨先生看到不断逼近的公交车,惊出了一身冷汗。
尽管电三轮擦着公交车的车身完成了右转,但杨先生还是被吓得不轻:“摩托车的速度,自行车的刹车性能,太不安全了!以后我再也不坐电三轮了。”
C变化
以前罚50元今后罚1000元拘15天
由成都3个部门下发的两份《通告》,对于今后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整治处罚力度,也有不小的影响和改变。
“以往在整治无证营运电三轮时,处罚的依据主要是根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处罚金额。”昨日,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告诉记者。
在去年12月24日下午的电三轮集中整治中,交警五分局民警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在二环路建设路路口就挡下了近10辆电动三轮车。对于这些无证无牌的三轮车,民警对司机处以50元罚款,并将情节严重的三轮车予以扣留。
而《通告》的发布,对非法营
运电动三轮车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对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给予1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处罚。”成都市交管局一位负责人介绍。
“目前,电动三轮车载客且未参与机动车保险,由于驾驶人原因及车辆结构等原因,极易造成交通
事故,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此外,多数机动三轮车在人员密集的交通要道违法停放和聚集,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也损害了文明城市的形象。”该负责人说。
“要是罚这么重,我以后可能就不在二环以内载客了。”得知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一位电动三轮车司机说。
D链接
这些城市,这样管电三轮
杭州:禁卖电三轮
杭州市交管部门明文规定,严禁电瓶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的,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
西安:若违法按机动车处罚
西安交管部门的通告称,严禁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电动三轮车以及超过国家
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罚。
济南:三轮载货搭人都不行
济南市发布的《关于加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不得
使用三轮车非法从事经营性旅客运输和占道经营,违反规定的由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城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三轮车不具备从事经营性货物运输的条件,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不予认可。
(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