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8-11-22 00:00 来源:新京报 作者:
2000元以内,损失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车主将可以直接到自己投保保险公司办理索赔。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这项交强险“互碰自赔”的简化措施有望年内实施。
“互碰自赔”是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各事故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以前交强险各事故方需要到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中华联合保险北京分公司车险部总经理李扶坚表示,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事故实行“互碰自赔”将在手续、程序、理赔时间上更为简便。“不再需要一个车主跟另一个事故车主约好时间,去对方保险公司理赔,在程序上显得更加方便。”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的又一项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此前车险小额案件已经实行“赔款立等可取”。各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对事故责任明确、理赔材料齐全、不涉及人员伤亡、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且被保险人直接办理的车险理赔案,实行“赔款立等可取”。交强险理赔已经比开始简便了很多。”李扶坚评价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经组成工作组,制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经营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和行业车险联合信息平台也在准备中,有望在年内颁布并实施“互碰自赔”。
责任编辑: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