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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月实行国Ⅲ标准 国Ⅱ标准车不予上牌

大家车网 2006-08-16 00:00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广州在9月1日实行国Ⅲ标准,国家环保总局也在8月2日将相关的意见函复广东省政府。广州一旦实施国Ⅲ标准后,将是继北京和上海后国内第三个实行国Ⅲ标准的城市,实行的时间比全国提前了一年。目前,广州市已完成了与新标准配套的大部分准备工作。

  据了解,国Ⅲ标准原定于在2007年7月1日在全国统一实行,目前,国内实行了国Ⅲ标准的城市只有北京和上海,而全国其他地方采用的都是国Ⅱ标准。

  目前,广州的机动车总数已超过180万辆,且正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长,环境容量已接近汽车增长的极限,因此,早在2005年5月,广州就已将提前实行国Ⅲ标准的申请提交到省政府,希望广州在今年7月1日提前实行国Ⅲ标准,好为广州市的汽车增长拓出空间。随后,广东省政府正式将该申请递交到国务院。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广州的申请,国家环保总局也将国务院意见函复广东省政府,但在实施时间上做了修改,把实行的时间由申请的7月1日改为9月1日。“新标准的实施将是一个系统工程。”相关人士表示,新标准的实行对多个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符合新标准车型目录的制定、引进新的汽车尾气排放检测技术、符合新标准车辆的油品供应及新油品加油网络的建设等等。不过,该人士表示,其中大部分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而广州市环保局早已做完了《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待广州市政府批准后,将在新标准实行后实施。与此同时,与新标准配套的《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也已完成,对在用车辆尤其是高排放车辆将进一步提高限制,并将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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