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资讯 >行业 > 行业政策 > 公安部要求:驾驶考试增“临危处置”项目

公安部要求:驾驶考试增“临危处置”项目

大家车网 2006-05-02 00:00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公安部日前发布的《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 要求,各地要改进驾驶人的考试工作,提高考试难度,加强对考试内容和程序的监督管理,在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临危处置措施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急救、自救知识等内容,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以及发生事故后减轻伤害后果的能力。 

    《意见》还规定,各地要依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通行安全。其中规定,客运车辆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驾驶人将被依法责令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为此,公安部要求各地需严格检查客运车辆驾驶人驾驶时间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客运车辆驾驶人休息点。

    《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要求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开展对超速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
    2.加大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
    3.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的专项整治
    5.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责任编辑: 杨小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