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6-03-30 00:00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凡是有驾驶证的朋友都受过“一慢、二看、三通过”的教育,这就是说车到路口需要先降低车速,然后再看清来往车辆,但是先看左边还是先看右边,却并不是每个驾驶员说得清楚的,然而这却又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所以我们还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来理解和解释这个问题。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具体规定:“车辆通过支、干不分的路口时,……同类车让右边无来车的车先行。”这就是说只要你不是双向交会的情况下,必须让右边的车辆先行。
由此可见当车辆行进到了路口,你首先要关心的是你的右边是否有车过来(指通过无交通信号、标志控制且支、干不分的路口),只要右边有车过来,你先考虑的是让行,而不必考虑他的右边是否还有来车。因为一旦出了车祸,将很难证明当时你是否是双向交会,现场只会留下你与右边的那辆车撞击的场面,这对于事故现场的责任认定可想而知(除非出现三辆车撞在一起,而这种可能性极小)。
对交通规则的正确理解能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样对交通规则的正确理解也能使你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快速处理、快速撤离起到很大的帮助。
几米“向左走、向右走”的选择不会对你的生命财产带来什么威胁,但是到了路口,先向左看?还是先向右看?就会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选择!
这里还需要告诫驾驶员的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只对一方车辆的通行权是否被另一方所侵害,所以对哪辆车先进入路口不感兴趣,所以切记不要对警察说这种外行话。
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