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1970-01-01 08:00 来源:北京日报 王刘芳 作者:王刘芳
国家质检总局目前正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家用车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三包”是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本版将围绕“汽车三包”有关话题进行系列报道。
到2011年9月22日,陕西西安市民胡兵状告一汽丰田的官司,开庭已整整一个月。
尽管胡兵觉得自己占尽了理,但对这场官司,他没有分毫胜算的把握。“我在网上搜过消费者状告汽车企业要求换车的案例,没发现一起赢的。”胡兵说:“可能不打官司,倒有(换车)换成了的。”
无辜:修车竟换回无号发动机
2005年5月20日,胡兵在位于西安高新区的西安华通丰田4S店,花37万元买了辆白色皇冠3.0轿车。在当时的国产车里,这算是高端车型。但胡兵没有想到,日后他将因这辆车与厂家对簿公堂。
在车行驶到1.2万公里时,胡兵发现发动机无故漏油。在与4S店交涉后,2005年12月2日,华通丰田为胡兵的车免费更换了一台新的发动机,并为此承担了12万余元的费用。
2007年6月,胡兵发现新更换的发动机又一次出现漏油问题。这次事故的处理结果跟上次一样,在胡兵同西安华通丰田汽车服务公司以及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协商后,4S店再次免费为胡兵更换了发动机。这一次,4S店又为他承担了7万余元的费用。
三年之后,2010年6月,胡兵准备卖掉那辆不省心的皇冠车,另换一辆新车。在办理车辆登记变更手续时,他意外地发现,2007年4S店为他更换的发动机竟然没有发动机编号、产地等重要信息。
找行家一打听,他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
“有交警告诉我,按照道路交通法,发动机编号要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一致,否则算是拼装车,不能上路,更不能过户。”车卖不了,胡兵一肚子火,但为了省事,他想卖不了就不卖了,干脆留着自己开。虽然按照法律规定,这车确实不能上路,但交警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开盖查验发动机号。但交警再次提醒他:这车没有发动机号,来年验车时如果车管所验得细致些,他的车连年检都过不了。
花了近40万元买的车,竟惹上这样的麻烦。“这也太冤了!真成花钱买罪受了。”胡兵愤愤地说。
无助:能想到的办法全试了
正规4S店更换的发动机,为何没有发动机号?
一位汽车业内人士告诉胡兵,有可能是4S店偷梁换柱,造成发动机没有发动机号。但4S店告诉他,4S店没有自行为车主更换发动机的权利,是经一汽丰田允许后才更换的,并且发动机都是通过丰田统一配送到华通丰田后,再由华通丰田进行安装。
胡兵多次拨打一汽丰田的客服电话反映情况,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他给西安市消协打电话,投诉一汽丰田,无果;他再给中消协打电话投诉,同样没有回音。于是他找到一家专业的汽车投诉网(微博)站,一汽丰田回复称:“经确认,作为补给零件的发动机都是不带号码的,车主可以去车管所进行补打。”
对于这一说法,胡兵认为,按照相关文件,不应该由车主自己去办理,“不是我的过错,应该由一汽丰田方面去打印发动机号。”胡兵还了解到,就算自己去车管所打发动机号,打出来的号跟车辆原始的号绝对是有差异的,车管所是不会认可的,所以这种用户自己打号的情况不可能出现。
一年间,胡兵先后找了《西安晚报》、《华商报》、《中国企业报》等媒体反映情况,他希望媒体的介入能够让一汽丰田感到压力,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但在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后,问题依旧悬而未决。万般无奈之下,他找到“打假专业户”王海,寻求帮助。
无奈:无关胜负的维权官司
今年年中,无计可施的胡兵走出了最后一步棋:将一汽丰田告上法庭。
他说,他不想打官司。一来,4S店其实做了很多工作,两次帮他换发动机,给了他数千元的补偿,又为第二次更换的发动机做了无偿的保修,他不想告4S店,但要打官司,就得把4S店和一汽丰田一起告上法庭。二来,他也在网上多次搜索过,车主状告车企要求退车的,至今没发现一起胜诉的案例。
对这起官司能不能赢,他心里一点儿也没底。但他觉得自己确实无辜,而且占理:“我查过产品质量法,两次维修之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要求退货。”胡兵说,他的车不能正常使用,是明摆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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