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3-12 00:00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转载
引言:车位只卖不租业主无处停 市政路挤满车辆
近日,家住朝阳区沿海赛洛城小区的业主们反映,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只卖不租”。地下二层的人防车位也开始装修,导致业主被迫把车停在市政路上,业主们强烈要求解决停车问题。对此,小区物业表示,停车位的产权属开发商,与物业无关。
市政路上挤满车辆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三期的停车场内,地下车库为上下两层,一层松散地停有20余辆车,二层的人防正在装修。而三期的临时停车区停满了车,小区三期外对面的市政路上更是挤满了车。
据了解,沿海赛洛城三期共有车位300多个,因地下一层车位产权均属于开发商,目前开发商只销售,出售价格为每个12万元至15万元。地下二层拥有人防使用证件的人防车位可以租赁,小区租车价格为每月400元。近日,人防车位开始装修,业主无处停车。
人防装修暂停租
业主王先生说:“去年年底,小区内贴出通知称车位将只卖不租,这不是强迫业主买车位吗?小区位置距市区有一大段距离,大部分业主都是有车的,可是这样只销售、不租赁给业主,我们停车太成问题。你看路边停那么多车,要是剐一下,我们也心疼。”
业主李女士表示,上个月,一层没有位置停车,还好地下二层的人防可以租赁,这几天装修,又不告诉业主装修多久。“前段时间,物业还说对外出租,就这么几天,突然开始装修,也不知道给不给我们使用了。”
记者联系到房地产公司的相关人员,工作人员说,地下一层只用来销售,地下二层归人民防空办管理,详细情况不清楚。前天晚上,朝阳区人民防空办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改造人防工程只要在不破坏人防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装修是合理的。装修后如何使用,还是由开发商决定。
>>物业说法
租赁与物业无关
据物业人员解释说,停车位的产权属开发商所有,他们是否会再租赁车位,与物业无关。地下二层人防的使用权也不为业主所有,装修后是否租赁也是开发商的事情。>>律师说法
只能与开发商协商
昨天晚上,本报律师成员、熊志律师事务所的邱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条,因地下车位的产权属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选择租赁或销售,小区的业主只能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车位问题。
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