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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没说仅扣分不罚款

大家车网 2011-12-13 00:00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综合报道

引言:辟谣8个传言却再被误读

新交规争议 追踪

公安部新交规自1月1日实施以来,其中严处闯黄灯、挡号牌等规定引发争议不断。而公安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对闯黄灯暂不处罚等,连续回应争议。针对目前网上流传着有关新交规的8个传言,1月7日公安部在某媒体上澄清传言,有些网站对此称:公安部公开辟谣———新交规仅扣分不罚款。

然而,昨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有关“辟谣”的说法再次被误读。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所称的“新规根本没有涉及罚金问题”,实际指的是没有提到罚款问题,并非不罚款,而是由各地再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如果相关法律涉及罚金,各地则在规定的罚款数额低限和高限范围内,依据本地的情况来制定罚金数额。

传言1:超速驾驶记6分

辟谣:新规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

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传言2:酒驾5年内禁考驾照

辟谣: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传言3: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辟谣:新规中根本没有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传言4: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辟谣: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传言5:行驶中接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辟谣:新规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记2分。

传言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辟谣:这是严重误读,新规中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传言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辟谣: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传言8: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辟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记分。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 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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