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13 00:00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综合报道
引言:需要重新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前晚至昨日凌晨,在交警二分局辖区,交警挡获3名“酒司机”。
前晚9时许,三环路羊犀立交出城方向下桥处,曹某驾驶川AM928Q黑色轿车时,被交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交警发现其身上有酒味,随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曹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6.1毫克,达酒驾标准。“因为朋友过生日,才在晚饭时喝了一点啤酒。”面对民警,司机曹某解释说。
交警二分局民警介绍,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曹某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和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依据新规,因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性记满12分,曹某还需要重新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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