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13 00:00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综合报道
引言:刚买几年的车就因为标准快速升级要被限行、被淘汰,如果这种风险在买车时没有被提前告知,车主财产的使用权益就受到了损害,应当得到补偿。
2011年9月,商务部曾经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报废行驶里程参考最大值为60万公里。在相当多的城市新车销售越来越依赖旧车置换的背景下,如何建设一个流通有序、通畅、诚信的二手车市场至关重要。
自2012年3月份以来,越来越多的省市上调了二手车的迁入标准,粗略统计至少有200余个城市开始拒绝国三以下标准的二手车迁入,至少有半数的北京外迁二手车将受此影响。
按照现行机动车法规,只要能通过环保和安全方面的年检,就拥有法律赋予的路面行驶权利。地方政府出于环保目的,可以加大补贴力度促使车主自愿作出转出更新或报废的选择,但不宜通过强制限行和限制落户的双重夹击,实现这些机动车的“非强制报废”。
随着近些年各地对环保的普遍重视,各地对高排放机动车盯得越来越紧也是必然的趋势。但是,站在车主的角度看,跑了不到10万公里的车因为无处落户就要选择报废确实太冤枉。对北京这样执行摇号限购政策的城市来说,如果老旧车转出渠道被卡住,新车市场很快就会受到二手车市场“梗阻”的影响。
其实,2011年9月,商务部曾经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报废行驶里程参考最大值为60万公里。相对1997年版报废标准的规定,当时这一宽泛的标准获得了车主好评。但如今,即使这一规定真的出台,也将面对地方环保标准升级带来的“环保报废”这一新问题。站在车主的权益上看,征求意见稿中,私家车报废无年限和60万公里的里程报废参考标准实际上被地方环保升级和限行架空,车主将不得已选择“环保报废”。
汽车作为一种大件商品,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中国消费者买车时支付了不低的各种税费,但欠缺的是被告知自己所买车“被淘汰”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尾气排放标准像火箭一样快速升级本来是件好事,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在考虑本部门“业绩”之余,也要为买车的消费者换位思考一下,刚买几年的车就因为标准快速升级要被限行、被淘汰,如果这种风险在买车时没有被提前告知,车主财产的使用权益就受到了损害,应当得到补偿。
中国的私家车消费,走过了曲折的政策变化历程。从长远看,我国汽车行业需要一部“基本法”,例如汽车法,不光对汽车生产、销售环节进行规范,还要对汽车的使用、后续管理以及报废环节等进行规范,汽车三包、汽车召回、大城市汽车能不能限行、能不能限购、汽车报废条件和渠道等问题皆可涵盖其中,让这部汽车社会的基本法成为支持汽车消费的支柱,让内需真正通过基于未来的保障和信心拉动起来。《瞭望》 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