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13 00: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综合报道
引言:急刹等黄灯不违牛顿定律
123号令一出,“抢黄”成为大家热议的名词。最新消息是,公安部表态,闯黄灯暂不处罚,以教育警示为主。而在成都,目前交管部门还在对所有信号设备进行整改,电子眼抓拍闯黄功能尚在调试中。
电子眼拍不拍,怎么拍?是交管局科规处应回答的事情。但关于闯黄新规,已经引发了好多有趣的讨论。且看网上热议话题,“等了一夜连续闪黄”的段子流传甚广,不少网友大呼新规违反牛顿第一定律。
乍看网友说法,似乎有道理:路口急刹以避免闯黄灯,在一定速度下,确是无法完成的任务。但这只是把“闯黄”孤立看待,有意无意忽略了与闯黄所配套的其他交通法规。
首先,车辆在城区行驶,是有限速的。以成都为例,二环内限速40公里/小时;其二,车辆临近路口应该减速,如果以时速80公里冲到路口再刹停,那的确是荒唐事;其三,“道法”中有规定,车辆应保持安全距离,在看到路口有行人时应该减速停车让行。黄灯的闪烁,就是起到保护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作用。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