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13 00:00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转载
引言:北京救护车遇堵车伤者不幸身亡 多车未避让
闪着警灯、鸣着警报、司机还用扩音器喊着“请让一让”……一辆救护车夹在车海中走走停停,车上的患者生命垂危。
“从现场到医院3公里,足足走了40分钟!”这是120急救医生王雨竹前日发的微博。前晚6时许,田村北路一名50多岁的骑车人被轧成重伤。因在转送医院的路上少有车辆愿意避让救护车,导致伤者延误治疗,最终死亡。
事发经过
路遇拥堵伤者垂危
车祸发生在田村北路东口。前晚5时58分,120急救医生王雨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她看到,路上停着一辆罐车,罐车后方不到10米远处,侧卧着一名伤者,女性,55岁。据了解,伤者是在骑车时,不幸被罐车辗轧。
王雨竹和同事对伤者展开心肺复苏抢救,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决定赶往最近的武警总医院。伤者是重度多发伤,已生命垂危,大量补液、开放气道、胸外按压、服用强心升压药物……王雨竹和同事一边忙碌着,一边催促司机,“快,再快一点”。
从现场到武警总医院,最近的路线是从西向东走金沟河路,然后再由北向南走永定路,全程不过3公里。当时正值周五晚高峰,路上水泄不通。前后逾40分钟,响着警报的急救车走走停停,找不到出口。在抢救间隙,王雨竹抬头向前看,发现司机急得已经脱下外衣,但仍然满头大汗。
多车不避让救护车
“咱走自行车道吧!”看到前方的车辆对警笛无动于衷,王雨竹建议司机改道。然而,在自行车道上,刚走不过5米,就被违章停放的机动车挡住去路。救护车欲重新回到机动车道,然而后方多辆社会车辆不肯避让。
伤者脉搏微弱,每分钟呼吸只有两三次。王雨竹要求司机逆行,上对面车道,争取抢先通过前方路口。然而,一变绿灯,对面的社会车辆便快速驶来,堵住了救护车的去路。抢救一刻不停地进行,但伤者的生命迹象却一点一点地在消失!
“急救车上的设备和环境不如医院,患者需要输血,车上没有血浆和输血设备,只有大医院能完成。”王雨竹说。半小时后,王雨竹看到武警总医院就在前方不到300米处,可这时救护车仍被堵在路上,纹丝不动。
治疗延误伤者死亡
当晚6时40分,救护车终于停在武警总医院门口,但此时,伤者心跳归零。
低落、无奈、惋惜……王雨竹心情复杂难用话语形容,她说,伤者的伤势非常严重,但在急救措施得当的情况下,及时送到医院,还是有一线生机的。
王雨竹坦言,这是她从业以来“最惨烈的一次抢救”,一路上,及时避让的社会车辆不超过4辆,其中一辆Volvo轿车为了避让竟然冲到便道上。
“作为医生,我为逝去的生命而惋惜,作为公民,我很无奈。”王雨竹在微博里写出心声。许多网友对此感到不安和担心,网友“DAISY是多花儿”说,为急救车让行应当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况且你让出来的不仅是一条路,可能就是挽救一条生命的机会。
律师说法法律明确让救护车但未细化如何避让
昨晚,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告诉记者,无论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明确规定警车、救护车、消防车以及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任务时,在道路上有优先通行权,社会车辆应当避让。对于不避让的社会车辆,按照交通法,应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罚款200元,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要处以5日至10日的拘留。
“如果是在行驶过程中不避让,按照交通法进行处罚;如果未避让行为发生在现场,比如阻挡在医院门口等,影响了紧急任务的执行,就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张金澎说,目前而言,只有明显、故意阻挡的行为,比如行驶在应急车道内,因为取证容易,证据好固定,会被处理。
“早晚高峰车流量大时,不易认定是目前的现状。”张金澎说,法律虽然明确规定社会车辆应避让执行任务中的警车、救护车等,但未明确细化规定社会车辆究竟如何避让,这是导致此现状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业内声音>>拥堵导致急救车难通行
120急救中心司机王雅东说,北京的交通路况自2008年后愈发拥堵,早晚高峰期不仅延长,且“飘红”的路段也在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急救车的抢救效率。
王雅东说,开车从位于和平门的120急救中心出发,前往方庄接送病人,原来不过是15分钟的路程,现在一般需要20分钟以上,有时比原来耗时多近一倍。有时应急车道都挤满了车。
因经常在路上跑,王雅东和同事已经摸清了三家大医院周边的堵点,“一个是新街口东街,就是积水潭医院南门西向东的方向,一堵就是20分钟啊;还有天坛医院北门,没有10分钟别想开进去;再有就是儿童医院,难以想象的堵。”王雅东说,除了进出医院的车辆外,路边的居民停车也导致诸多车辆在狭小的空间里“转不开磨”。
120急救中心表示,交通问题一直困扰着急救系统,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拥堵、社会车辆不让路或者没法让、应急车道挤满社会车辆、自行车道违章停机动车等都是影响急救车通行的因素。
>>避让多数司机没有意识
“社会车辆不让路是常事,但因堵车影响抢救效率,甚至致死的情况并不多见。”王雅东说,急救车在执行任务途中会闪警灯,但只有两种情况会拉响警报。
急救车辆抵达呼叫现场后,医生会先对伤者进行伤情初判,并分为轻、中、重三级,如果是重症患者,自其被抬上急救车送往医院的那一刻起,车辆就会拉响警报,提醒公众车上有重症患者;另一种是,早8点至晚8点间,出车或转运病人途中经过交通拥堵路段时会拉响警报。两者的用意都是提醒社会车辆避让,但大多数司机对此并没有意识和避让行为。在此情况下,司机会通过喊话和报前方车辆车牌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提醒车辆避让,“尽管这样,也还是有一半人不让,有的人是较劲,有的人是真不知道急救警报意味着什么”。
“一次我去南三环的火灾现场接患者,但在快到时却发现前方的社会车辆一动不动,都是看热闹的。”王雅东说,他不得不将车开上自行车道,继而上了便道,才抵达现场。
此前一项网络调查显示,遇到急救车不避让的私家车超过一半以上。有司机坦言,他并不是不想让,而是“以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让。前方有红灯,能闯吗?没有应急车道,又该让到哪去?因此违章了,会不会挨罚?”
>>摩托急救时无转运功能
为应对当下路况、缩短抢救时间,在2009年,本市120和999均已配备急救摩托车,初步建立了摩托车急救系统。车上配备急救诊箱、复苏箱、除颤仪、心电图机、氧气瓶等急救设备,出诊医生携带800兆电台,随时上报情况、接受指令。
但业内人士表示,因摩托车不具有转运功能,且安全性能较差,在其使用中,急救医生只能先行抵达开展抢救措施,再由后抵达的救护车送往医院,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真正缩短送至大医院的抢救时间。同时,冬季天气寒冷,摩托车轮胎易冻,碰上冰雪路面时就更“麻烦”。因此,急救摩托车目前多从院前急救转型成为大型活动中和重大赛事中的保障性急救力量。
>>希望急救条例引入罚则
市卫生局表示,目前,本市急救条例已进入调研起草阶段,条例中将明确急救员的培养等急救体系建设的发展内容。该条例的推出,意味着北京将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规定急救人员和急救车的优先权,如道路上的优先通行权。也就是说,运载着病人的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将受到法规的处罚。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违规占用急救车道导致急救效率降低、甚至危及患者生命的现象并无有效的规范和惩罚措施,只能通过多方呼吁来引起公众关注,而急救条例的修订如果最终能将罚款等惩罚条款及执法人等进行明细,则将是对生命抢救线最有力的保障。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秋萌 钱卫华本报制图何将
(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 黄念
上一篇:没有咯 | 下一篇:地铁4号线双林路站封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