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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车8年未过户卖车人索赔高额养路费

大家车网 2011-06-03 15:22 来源:京华时报孙思娅 作者:孙思娅

卖车8年后,李某将买车人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补缴养路费、强制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费和违章罚款近2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称2003年4月1日,他以16700元的价格将一辆松花江牌汽车出售给张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他多次要求与张某办理过户手续,但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并最终导致因国家政策变动而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李某还说,张某购车至今,从没交过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费和保险费,也没有进行车辆年检,并有7次违章行为,因而李某要求张某补缴养路费、强制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费和违章罚款近2万元,并对车辆进行年检。此外,李某还要求目前车辆的使用者关某将车返还给他。

张某的律师说,张某早在2003年五一前后就将车卖给了关某,并通知李某找关某办理过户手续,李某应找关某索赔。

关某称,他于2003年4月以16700元的价格从张某手中购车,但当时他并不知道车是张某从别人手中购来的,直到前段时间,李某及张某找到他,商量把车辆要回去,他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关某表示同意将车辆返还,并愿意承担相关违章罚款和养路费等,但是李某必须如数退还购车款。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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