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7-17 09:38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上半年,朝阳区因为电动自行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已经导致18人死亡。昨起,朝阳交通支队开始在全区范围内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带人、未上牌照等违法行为将被交警罚款20元,时速超过15公里的,将被罚款50元。
逆行、骑车带人、走机动车道,昨天上午短短半个小时内,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交通大队交警在永安里路口就查获了20多起电动车违法行为。
在电动车违法中,超速情况最严重。国家质监局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出厂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本市具体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走非机动车道,且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
根据国家质监局对速度的要求,电动自行车上都要安装限速器,才能将速度控制在合法范围内。但很多厂家为了追求销量,拆除限速器甚至出厂时根本就不安装。
记者昨天致电一家电动车销售公司时,销售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最新上市的车,时速可以达到43公里。该工作人员坦言车上没有安装限速器,而且他还表示,其他装了限速器的也可以拆除,时速能达到35公里左右。
交警介绍,电动自行车骑起来噪音很小,不容易引起机动车驾驶员的注意,在转弯或者通过路口时如果超速,非常危险。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