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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汽车零部件将实施强制认证

大家车网 2006-01-17 11:33 来源:网摘 作者:

源自:北京青年报 刘砥砺记者从国家认监委获悉,年内将对12种汽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认证,到时没有获得认证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将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目录:1.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2.机动车回复反射器;3.汽车行驶记录仪;4.车身反光标识;5.汽车制动软管;6.机动车后视镜;7.机动车喇叭;8.汽车油箱;9.门锁及门铰链;10.内饰材料;11.座椅;12.头枕;(编辑:韩威)

责任编辑: 许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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