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开发能力 将成汽车企业生产准入条件主体
大家车网 2005-12-27 10:27 来源:网摘 作者:
源自:中国汽车报记者日前获悉,公告管理与3C认证正在酝酿合并。为此,国家发改委和质检总局正在加紧制定与之配套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目前,汽车企业生产及产品准入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公告管理)、国家质检总局(3C认证)和国家环保总局(环保目录管理)三个部门进行管理,这样的“多头”管理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按照去年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公告管理与3C认证要进行合并。 为了配合公告管理与3C认证的合并,企业生产及产品准入管理体制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正在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力求达到以下三个目标:一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二要注重政府的调控作用,三要积极稳妥地与国际接轨。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迫切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这三大问题:首先,以法律法规解决管理势能的分工,也就是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其次,两大部委制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解决管什么的问题;再者,制定实施细则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准入细则的关键问题在于准入条件。据悉,准入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的行为要遵纪守法;投资和产能要达到一定规模;要具备自主开发能力;有较强的销售网络和服务能力;产品符合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企业系统本身运转的能力较强。 有关专家认为,上述条件中最难达到的就是自主开发能力,但自主开发能力一定要成为准入条件的主体。据记者了解,这项要求可能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企业是否有一套完备的数据库,能否做到知己知彼;是否有一套远远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还要有一套能够实现企业标准体系的生产规程。这三方面的要求如果都达到了,将为自主开发创造充分的条件。而达不到产品准入条件的企业,就可能失去整车生产资格,或者转做其他行业,或者从事改装车生产。 据悉,上述方案仍在讨论过程中,但自主开发能力一定会成为准入条件的主体,这项要求将会大大提高整个行业的自主创新水平。同时,在这样的情况下,业内屡禁不止的“买壳卖壳”现象也将自动消失。(编辑: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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