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新京报9月12日,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被市民李苏滨以“违法行政”为由告上法庭。此事缘起于8月23日,李苏滨驾驶排量1.0升的夏利车驶经
长安街时,被交警以“违反限制通行”为由罚款100元。这是北京市自1998年在长安街对部分小排量汽车在我国小排量汽车通常是指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0升的汽车)限行之后,引发的第一起行政诉讼。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刘莘教授的话说,这起行政诉讼的作用不可低估,它将使有关部门谨慎地重新考虑“限小”政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而“限小”规定不仅仅存在于北京这一个城市。现状 “限小”政策遍布22省区市“全国到底有多少城市在限制小排量汽车?”对于这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尹家绪拥有发言权。今年“两会”期间,尹家绪提出议案,要求有关部门取消对小排量汽车的种种限制,据他介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在内,全国有22个省区市的84个城市,出台了限制小排量汽车的政策。而在这84个城市中,北京是较早对小排量汽车限行的城市之一。1998年12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出一纸通告,在7时至20时,长安街禁止
吉普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和发动机工作容积小于1.0升的小轿车通行。这就是日后被小排量车车主认为的“长安街之限”。在之后出台的相关限行规定中,排量在1.0升以下的微型车,还不能进入二环主路和三环主路的快车道。初衷 “限小”有助于缓解拥堵有省油、省钱、省心称谓的小排量汽车,受限原因何在?据了解,各地“限小”原因归纳起来不外乎是四个方面:部分小排量汽车排放不达标,环境污染严重;小排量汽车动力性能差,容易造成城市拥堵;小排量汽车车身单薄,将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压力;小排量汽车外观不大气,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而北京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出台限行措施的原因主要是,当时1.0升以下排量的汽车,主要是微型面包车,这些小排量车车速低、提速慢、不环保,除了压低车速,故障也多,严重影响长安街的畅通。北京某城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也告诉记者,长安街是代表中国首都的形象的,不比一般的街道、马路。冲突 “限小”不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的考虑,“限小”规定已经出台了,但是作为长安街“限小”官司中原告的代理律师,李劲松仍然列出了该规定“违法行政”的“证据”。他表示,2003年,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工商总局等9大部委,曾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限行的措施”。被告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且明显违反国家规定,是滥用职权行为。事实上,从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限令各地取消对微型车的种种限制以来,几乎每年都有国务院部委出台有关规定,要求各地不得限制小排量汽车。今年6月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大会上,明确指出“要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另外,8月16日,新华社发表时评《“小排量车限制”限制了什么?》,严肃批评各地的“限小”土政策,甚至将这些土政策提到了“妨害了国家的政令畅通”的高度,指出“小排量车限制”不利于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其实质就是意图以高门槛、高消费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档次”。(编辑: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