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用车 >保养 > 维修养护 > 交管部门:牵引车和半挂车将各执一副牌证

交管部门:牵引车和半挂车将各执一副牌证

大家车网 2004-11-10 11:11 来源:网摘 作者:

源自:京华时报今起,牵引车和半挂车将各执一副牌证。昨天,交管局发布新规,要求2001年10月1日前领取牌证的半挂汽车列车须到交管部门重新登记,原机动车牌证由牵引车使用,半挂车应领取新的牌证。办理车务手续时,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提交5份材料:牵引车和半挂车的《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公车须加盖单位公章);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半挂车领牌证在市车管所办理。牵引车重新登记和半挂车重新领取牌证时,交管部门将免收牌证费。

责任编辑: 陈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