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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定抵触法规 北京的哥申请修改

大家车网 2004-11-03 17:12 来源:网摘 作者:

源自:京华时报昨天上午,在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遭拒后,将市运输管理局告上法院的几位的哥来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市发改委修改其在2002年颁布的《北京市“十五”时期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京计规划字[2002]1648号)。市发改委基础处已受理出租司机们的这一申请。在的哥向市运输管理局申请个体经营权时,运输管理局以“1648号文件”中的“2005年出租汽车运营车辆,控制在6万辆左右”的内容为依据,拒绝审批他们的要求。《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邵长良等出租司机认为“1648号文件”是《行政许可法》不支持的。邵长良说,根据《行政许可法》13条的规定,出租车行业这种一般性服务行业应该开放市场,不应有总量控制。但“1648号文件”提出了6万辆左右的说法,而运输管理局又在照此执行。这实际上是在搞总量控制,造成了行业垄断。昨天上午,市发改委基础处工作人员王玉明和法规处副处长石威接待了邵长良等出租司机。王玉明和石威表示“1648号文件”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市发改委会同行业目标制定的规划。王玉明说:“‘1648号文件’只是部门规划,是指导性而非必须执行的指令性文件。”对于出租司机们提出的修改“1648号文件”、取消出租车总量限制的要求,法规处的石威表示市发改委会对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上午11点10分,市发改委基础处正式受理了出租司机们的申请。基础处王玉明说:“信访条例规定的答复时限是2个月,我们会尽快做出答复。”前天,的哥们还接到宣武区人民法院的通知,的哥状告运管局拒绝个人经营出租一案,将于11月8日下午1点30分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开庭。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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