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用车 >保养 > 维修养护 >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大家车网 2004-05-19 12:38 来源:网摘 作者:

1.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和管理的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GB5624 汽车维修术语GB/T16739.1~16739.3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条件。3.1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小修、汽车维护及符合相应条件的专项修理生产的企业。3.2 汽车维修: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3.3 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人员、设施、设备、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特殊技术认证等条件。3.4 汽车小修: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3.5 汽车维护: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3.7 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漆皮、装修涂饰等项(件)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修理修配、工艺加工、技术服务,以及对汽车的技术状况检测、技术改造、改装等类型的作业。4. 人员条件4.1 企业厂长(经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或经济(技术)管理工作四年以上。4.2 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汽车专业或机械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4.3 质量检验人员:至少有两名经过行业培训,取得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资格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工作。4.4 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经过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有一名经过培训的统计人员。上述人员均应具有本专业任职资格证件。4.5技术工人: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人数符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的要求。企业维修工人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生产工人应经行业培训,持证上岗。5.设施条件(生产厂房、停车场地)5.1 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地。其面积、结构和设施应与承修车型、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地面坚实平整,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5.2 汽车维护、修理、检测诊断作业均应在厂房内进行,各主要设备设置在厂房内。5.3 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 m2。租赁的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均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6.设备条件6.1 配备的各种设备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安全防护装置,能够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6.2 主要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6.3 本条件规定的“允许外协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6.4 各种设备(含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其型号和数量应与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但不得少于本条件中的规定。6.5 通用设备a)电焊设备b)气焊设备c)空气压缩机6.6 专用设备a)零件清洗设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b)汽车举升设备c)喷(烤)漆房(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允许外协)d)车身车架校正设备(事故车维修必备)e)燃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f)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g)充电机 h)机油加注器i)齿轮油加注器6.7 试验与检测设备及仪表a)汽车电控系统检测仪b)汽车废气分析仪c)前照灯检验仪d)点火正时仪e)烟度计(柴油车维修必备)f)转速表g)真空表 h)轮胎气压表i)气缸压力表j)电工万用表k)电液比重计  6.8主要计量器具a)外径千分尺b)游标卡尺c)前束尺d)厚薄规7.经营管理条件7.1 制定并执行业务流程、服务公约、用户投诉受理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执行业务受理、维修作业、检验交车、结账收费等岗位的服务规范。7.2 制定并执行维修及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7.3在业务接待室明显位置悬挂企业经营资质许可证书、服务公约、维修价格、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及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7.4 有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8.质量管理条件8.1 必须具有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必须具有所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8.2 制定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工艺规程、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8.3 具有并执行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9.安全生产条件9.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9.2 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10.环境保护条件10.1 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10.2建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的管理规章制度。10.3 积极防治废气、废液、废物、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维修作业工艺要求安装、配置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的装置与设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责任编辑: 林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