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5-07 08:21 来源:汽车天地 作者:佚名
近日,芝罘区陈先生去4S店保养汽车,没想到汽车玻璃竟在店里爆裂了,要求店方赔偿,而店方却只愿赔玻璃不赔玻璃贴膜。11月27日,经过芝罘区消协调解,店方才为陈先生在新玻璃上贴了玻璃膜。
近日,芝罘区陈先生将爱车开到位于黄务的一家4S店做保养,取车时却被店方告知,汽车后窗玻璃发生了自爆,他们已按规定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申报,并给汽车更换了一块新玻璃。陈先生提出车上原来的玻璃都是贴了膜的,4S店也应该把玻璃膜给贴好,店方说,由于保险公司只赔偿玻璃不赔偿贴膜,他们没有理由自己承担损失,为陈先生的车贴膜。陈先生向芝罘区消协进行了投诉。
消协认为,车窗玻璃在4S店破裂,且4S店无法证明是非人为原因造成,那么4S店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据《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补足商品数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就算没有保险公司赔偿,作为主要责任人的4S店,也要赔偿消费者玻璃和玻璃贴膜。经过调解,店方为陈先生车上的新玻璃贴了膜。
责任编辑: 林夕